2020年山东济宁梁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0人简章

来源: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0-07-27 09:14:54

  2020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1979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聘用合同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9:00-8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3日11:00-8月7日16:00


  报名地点:梁山政府网(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8月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3日11:00-8月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3日11:00-8月8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8月13日9:00-8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急诊岗位按照1:2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高层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要进行网上报名,不参加笔试,通过现场审核后,参加面试。


  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现场审核。


  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中,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提供);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2020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7)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8)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


  (9)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汇总资格审查情况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两类分别命题;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2.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卫生类主要测评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综合类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按学期算)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考察体检人员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中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发放《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院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解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为县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梁山政府网(http://www.liangsh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梁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7306533;18553739018。监督电话:0537-7322703。


  附件1:2020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0年梁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梁山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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