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42人公告

来源: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07-27 10:41:20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2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前身系诞生于1907年的阜阳师范学堂,1914年更名为安徽省立第三师范学校,1934年重组为安徽省立颍州师范学校,1950年学校更名为阜阳师范学校,2015年2月成功实现办学层次升格,并正式更名为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这里是阜阳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也是皖北基础教育的摇篮。
 
  学校坐落在中原经济区东部门户城市、皖北重镇——阜阳。这里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我国著名的文化精英管子、老子、庄子,曹操、曹丕、曹植,欧阳修、苏轼、曾巩等赋予了这片土地厚重的历史底蕴。学校地处阜阳职教园区核心区,毗邻古颍州西湖、阜阳高铁西站、皖北地区4C级机场,环境怡人,交通便捷,区位优越。学校占地313亩,校舍建筑面积9.3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纸质图书33万册,电子图书25万册,各类学术期刊300多种。有附属幼儿园1所,校外教育实习基地51个,建有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市级培训中心1个。
 
  学校依托百余年办学积淀和幼儿、小学教育专业优势,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足皖北、面向全省、服务长三角,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幼儿师专”目标定位,秉承“明德树人,行为师表”校训,坚守“为幼为小,为师为范”办学理念,努力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布局,凝练专业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学校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院、艺术和体育学院、健康和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英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早期教育等招生专业(方向)2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156人,教职工27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3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模范教师、市级优秀教师、市拔尖人才20余人,聘有客座教授24人,建设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2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一)教科研岗位30名;
 
  (二)专职辅导员6名;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6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人才招聘职位表》(附件1)。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等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引进人才类别条件,且符合我校教学、教研或科研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受本次招聘岗位限制,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按《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考察后引进,引进后待遇按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编外聘用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执行,按国家和地方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应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经本人签字确认并扫描后,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电子扫描件(含全日制学历学位及最高学历学位),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yyzzp@126.com)。其中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邮件标题须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及报考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日8:00至8月31日24:00。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的,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且岗位未取消的报考者为有效报名人员。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非考试时间务必保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部分紧缺岗位(职位表中标记★的岗位,下同)可降低比例至2:1开考。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岗位资格审查尚未结束且经审查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以转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现场确认
 
  考核考试前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现场确认另行通知。
 
  (四)考核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测试两个阶段。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心理学、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1.笔试
 
  教学科研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申论,以及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专职辅导员岗:主要考察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该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申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高校教育管理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申论以及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最低分数线为9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部分紧缺岗位比例相应降至1:2。入围专业测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出现缺额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招聘岗位中允许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报考的,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采取说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教学科研岗: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术评价、专业知识等。专业测试形式主要为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专业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专职辅导员岗:主要考核辅导员的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应对学生事务方面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和处理能力。专业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成绩不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考场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招聘岗位中允许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专业测试得分为准。其余岗位笔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学校同意聘用人员规定期限内未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二)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费用由学校承担,考生无需缴纳相关费用。高层次人才因参加面试等活动产生的车旅费和住宿费可参照党政机关出差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一)政策咨询:0558-2561106(金老师),0558-2563559(高老师);
 
  (二)监督举报:0558-2562556;
 
  (三)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7月27日—8月31日正常工作日时间使用(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人才招聘职位表
 
  附件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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