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市水利局招录基层水利特岗人员1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涟源市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18号)、《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湘水发〔2020〕20号)精神,涟源市定向培养13名基层水利特岗人员。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进严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面向参加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涟源市户籍;未满25周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热爱水利事业,自愿报考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愿意扎根基层工作,毕业后服从水利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本市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②本科层次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钱;
③专科层次招生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钱。
三、招生计划(附件)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确认户籍信息。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考生需在志愿填报前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户口簿一致。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考生录取及有关协议书签订的重要依据,凡因户籍信息有误导致不能正常录取和协议签订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志愿。报考我市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专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中填报志愿。凡未按规定的院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均不能参加本定向培养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协议签订。填报了志愿的考生需分别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第三天17:00前,按要求到涟源市水利局预签订《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6份)。《协议书》签订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市水利局进行信息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不能预签《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投档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培养学校在省水利厅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分科类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和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对于本科层次计划,若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手续及送达手续)。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完善协议。涟源市水利局会同人社部门依据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协议书》的具体签订时间、地点等待定,请考生关注涟源市水利局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时间节点预告
1.7月26日前: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宣传发动,公告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
2.7月26~27日(本科提前批)、7月26日~8月1日(专科提前批):考生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志愿填报。
3.7月26~30日17:00(本科提前批)、7月26日~8月4日17:00(专科提前批):考生预签协议书。
六、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必须确保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招录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相关招考信息,及时了解有关动态,把握时间节点。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相关文件(见附件1、附件2)。
联系人:涟源市水利局人事股(13973863288)
附件:2020年涟源市水利局关于招录基层水利特岗人员招生计划表.docx
涟源市水利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