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昌乐县事业单位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31人简章

来源:潍坊市人社局 2020-07-27 16:41:20

  2020年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决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1名优秀人才到昌乐县县直事业单位及人员控制总量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3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县直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6人;潍坊市技师学院昌乐分院招聘控制总量人员5人。


  (二)招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高校范围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结果并缴费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在2020年8月10日11:00至8月13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昌乐县“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70室,联系电话:6235279)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岗位调整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三)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地点和材料提报要求,详见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现场缴纳70元面试考务费。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当场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昌乐县内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一)根据有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昌乐县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6-6235279。


  查询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


  附件1.昌乐县“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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