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辅警20人公告
2020年扎兰屯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扎兰屯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20人,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方式
面向扎兰屯市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兰屯市户籍。
3、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0日之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20日之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0日之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体态端正,没有缺陷及纹身,口齿清楚,无残疾。男性身高1.70(含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含1.60米)米以上(身高按体检结果认定)。
6、能够胜任留置看护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 7日(不含周六、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的考生到(扎兰屯市民生大厦8楼8016室报名)。
(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寸蓝底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并且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退役士兵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二)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填的报名表视同报名者本人填写,如有填写错误,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8月13—14日(扎兰屯市民生大厦8楼8016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三)笔试成绩在扎兰屯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能测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男性前45名、女性前15名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范围;如笔试人数大于岗位数量并小于1:3的比例情况下则等额进入体能测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体能测试项目项目如下:男性标准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女性标准为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0厘米),三项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视为通过测试。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试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招聘;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四)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五)体能测试成绩在扎兰屯市政府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考生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二)面试成绩在扎兰屯市政府网站公布。
七、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100分制)成绩占60%、面试(100分制)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出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一并录用。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监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具体实施。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
(三)对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人员,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净收入)按自治区规定的我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7年自治区规定的我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1560元,今后根据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予以调整。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上岗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和单位应缴纳部分,均由市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
十一、咨询电话
扎兰屯市监察委员会:0470-3205224
扎兰屯市人社局:0470—3265443
扎兰屯市公安局:0470—3202899转3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