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工程大学招聘专任教师6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7-29 08:19:16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最终学历条件、年龄要求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报名等方式投递简历(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线下报名)进行报名。简历内容包括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荣誉等复印件。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wit.edu.cn;whgcdx_rcb@163.com;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邮编:430205)。


  (二)应聘材料要求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简历(含从本科至博士期间就读学校、专业与相应起止时间);工作经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需提供本科、硕士及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获得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重要内容不详的,不予受理;


  2.主要学术成就。近5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分区、影响因子)目录及论文被收录的检索报告复印件;近5年科研项目目录及立项通知、结题或鉴定证书的复印件;近5年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请应聘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应聘通知的相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1:1的比例开考,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与考察


  由人才办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后转药物研究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核查,由学校授权药物研究院进行学术业绩审核和面试考核工作。


  1.药物研究院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填写学术评议意见,并对学术成果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面试。


  2.面试工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表达能力,可通过试讲等多种形式进行。由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填写面试考核表,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3.药物研究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人才引进专业评议组的学术评价意见及面试考核情况,结合实际需求,集体讨论确定是否同意引进,并提出人才引进聘用的层次、方式、进入的团队和聘期任务,将《武汉工程大学拟引进人员考核表》连同申请人的简历一同反馈给人才工作办公室。


  4.对药物研究院同意推荐的各层次人才,需由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并初定拟聘层次、任务和待遇的具体意见。


  六、体检与心理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按武汉工程大学校医院组织安排,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与此同时,面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由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本人。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面试考核且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予以录用,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报到等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拟录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历证书,方可报到。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工程大学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在应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提请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页(https://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s://rsc.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05079(郑老师)、027-87905337(杜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4619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工程大学


  2020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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