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科技大学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7-29 08:28:55
  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武汉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热爱辅导员工作;


  3、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能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交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双证),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本科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24时。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下载填写《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时将报名表、成绩单(由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连同个人简历一起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武汉科技大学。网上报名制定邮箱:xgc@wust.edu.cn;邮寄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学工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68862951)


  (三)资格审查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相关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学校(单位)。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2、武汉科技大学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3、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对民族宗教政策、学生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当场打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面试人数不足1∶3,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不低于70分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


  心理测试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武汉科技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科技大学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笔试、面试安排将在学校学工处网站(http://www.211.wust.edu.cn)的“最新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951(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科技大学


  2020年7月2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