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龙陵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考试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来源: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29 11:32:45
龙陵县2020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考试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龙组发〔2019〕70 号)精神,经县委政府批准, 现将 2020 年卫健系统县直医疗单位考试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范围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岗位 要求与专业相匹配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龙陵县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 作,具有符合选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新招录或调入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满 5 年及以上 (2015 年及以前)。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 生的招聘时间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单位和乡 镇人民政府批准(申请统一经院长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签名盖章人员需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把关不严的 由签名盖章人员负责,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报名者担任乡 镇卫生院院长及副院长职务的还需征求主管部门领导意见(并签 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所需资格 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存原件)和 报名表(双面打印),交 5 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1 张。
(三)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 名、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上午 8:00-11:30,下 午 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时间:2020 年 8 月 11 日 9:00-11:00,8 月 10 日 14:30 至 17:00 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 15:00-17:00 为查分时间。查分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卫健局、 县人社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按中考、高考查分有关规定进行。对 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分值 100 分。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六、考试选调办法
(一)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经 尿检合格,并征求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同意后办 理调配手续;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考试 成绩相同,按照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先 后。如果成绩、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的时间相同则通过面试的方 式确定拟选调人员。
(二)选调到新单位人员,必须同单位签订 5 年的聘用合同 (含 1 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合同期 内不得调整到新的工作单位(除组织正常调整外)。
(三)选调人员试用期、聘任及考核按《龙陵县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组发〔2019〕 70 号)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在县人社局公布报名、考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 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 经查实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并追究相关责任,且 3 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选调。
(三)在考试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县纪委监委和县人 社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监督下进行,并向 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6128501;县卫健局:612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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