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体育学院招聘33人公告
根据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需求,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西安体育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西体院发〔2020〕21号)和《西安体育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西体院发〔2020〕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教练员计划
见附件
二、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为2020年应届本、硕、博士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未办理过改派且能够重新派遣的本、硕、博士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国家二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最后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生,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三)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 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高水平运动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本、硕、博三个学位中至少有2个学位的专业与应聘岗位是相同或相近专业。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最高学位专业要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对于专业技能要求在运动健将级别以上的特殊专业本科毕业生,所从事运动项目必须与应聘岗位专项一致。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六)特别说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有关要求,教师岗位的录用人员,进校后须兼职从事1年以上学生管理工作,实行“教师兼辅导员”、“教师兼班主任”双重角色管理,仍为教师身份,兼职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不接受此项工作安排的人员,学校将取消录用。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有关具体问题,凡未涉及的事项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学校研究审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8月7日,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西安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运动等级证原件及获得此证所参加比赛的证明、外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电子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
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命名格式为:西体招聘+岗位+姓名(如:西体招聘+田径教师+张某)。
应聘人员报名表等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者不予受理。若后期发现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和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专任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含专业技术及科研能力)和授课能力考核方式。面试和授课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面试由西安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
1.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教练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含授课能力和专业技术)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通过者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报考体育类专业专任教师、教练员岗位笔试统一考试内容为《运动生理学》,考试科目主要参考书:《运动生理学》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王瑞元主编,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 2012年版,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授课能力和专业技术考核主要测试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2.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资格审查通过者笔试统一组织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基础知识参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政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与辅导员职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由西安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
3.考核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择优分期、分批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核:西安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审核专任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试(含专业技术及科研能力)和授课能力考核成绩,按照7:3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审核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教练员岗位通过笔试、面试成绩,按照2:8比例进行综合排名;审核辅导员岗位通过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进行综合排名。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根据各自岗位的相关要求,由学校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聘任人员按照1:1比例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凡在公示期及入职后,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此次招聘对博士研究生在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硕士及以下学历学位者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按学校人事制度管理。
(二)所有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在学校官方网站上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的,责任自负。
(四)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者联系方式原因无法与取得联系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由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李老师 马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09163;029-88409412
邮 箱: xatyrsc@126.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