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崇信县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35人公告

来源:甘肃·崇信 2020-07-29 15:29:30
  崇信县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城区师资紧缺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社局、教科局、财政局、编办、监察委、网信中心、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聘计划


  拟为城区4所学校选聘专任教师35名,其中:


  1.义务教育阶段岗位25名。具体为崇信二中5名(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2人);城区一小10名(语文5个、数学3个、英语2个);城区二小10名(语文4个、数学3个、英语1个、美术2个)。


  2.学前教育岗位10名。具体为县第三幼儿园10名。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师德良好。


  2.现为崇信县正式在岗教师(不含服务期内及试用期人员)。


  3.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


  4.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1.义务教育阶段


  报名参加崇信二中选聘人员,须现为全县各中学(九年制学校)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名参加城区一小或城区二小选聘人员,须现为全县各中学(九年制学校)、农村小学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学前教育阶段


  须现为农村小学、幼儿园(包括小学附设幼儿班)教师,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有1次未参加考核或虽参加考核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等次或“暂不定”等次的(见习期考核除外)。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2020年7月30日-31日)。自愿参加选聘的人员按岗(中学岗位或小学岗位或学前教育岗位)分学科到县教科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届时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批表》(附件1)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领取笔试通知单(8月3日-6日)。8月3日至4日,由县人社局、教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填写《报名资格审批表》(附件1);5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6日,领取笔试通知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测评。


  (1)组织笔试。分学段(义务教育阶段岗位、学前教育岗位)命制试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党的最新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前教育等方面的应用实践知识,分值100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2)业绩得分及领取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单。依据《崇信县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业绩得分核算办法》(附件2)进行定量计分。依据参与选聘教师笔试成绩+业绩得分*10%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中、小学岗位(分学科)、学前教育岗位选聘计划的120%划线,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不足120%的,由县人社局和教科局根据情况对该岗位(学科)选聘计划予以调减。公示笔试成绩、业绩得分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领取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单,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单为准。


  (3)教学能力测试。中、小学岗位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选自现行中、小学教材,试题由学科专家命制。主要考察应试者课程标准把握、教学素养、教学实践能力等情况,试讲10分钟,备课12分钟。评分标准见《崇信县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中、小学岗位人员试讲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附件3)。


  学前教育岗位人员采取试讲(占60%)和专业才艺展示(40%)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主要围绕学前教育五大领域6门学科进行,试题由学科专家命制。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保教能力和专业素养,试讲8分钟,备课12分钟。专业才艺展示内容由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时间为3分钟。评分标准见《崇信县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学前教育岗位人员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附件4)。


  (四)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绩得分*1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总成绩在崇信门户网站、崇信人社官方微信平台、崇信县教科局官方微信平台上公布。


  (五)组织考察。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分岗位(学科)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教学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由相关学区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总体考察报告报崇信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计划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8月13日-15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8月16日至8月17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选聘的人员由县教科局按报考岗位统一调配到相关校(园)任教。


  附件:


  2020年崇信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批表.docx


  2020年崇信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业绩得分核算办法.docx


  2020年崇信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中、小学岗位人员试讲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docx


  2020年崇信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学前教育岗位人员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docx


  崇信县2020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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