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杭州上城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6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2020-07-30 10:04:33

  上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66名。招聘岗位分为直接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普通招聘岗位和两新党务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上城区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熟悉并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4.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2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其中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报考人员户籍、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截止至2020年8月1日前的所在地为准;居住地以本人、配偶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为准。


  4.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定义: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与街道(乡镇)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其它地区从其市级或省级相关文件相关定义。


  5.户籍在上城区(集体户口除外)的笔试成绩加10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8分;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职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笔试成绩最多加25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刑事处罚)。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按公告发布、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本次招聘岗位设置,直接招聘岗位通过报名与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8月9日18时


  报名通道:杭州市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22.224.136.133:8082)


  请报考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请在指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具有上城区户籍(集体户口除外)、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中级)人员、中共正式党员在本阶段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合成一页)、职称证书、党员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照片),用于申报笔试加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2020年8月11日18时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8月12日9时—16时


  报考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2020年8月14日18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普通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两新党务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方可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笔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社会工作实务相关内容,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10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报考者必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直接招聘岗位无需笔试。


  报考者可登陆杭州市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22.224.136.133:8082)查询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名单在“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和“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资格复审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在指定时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水平证书、有效退伍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报考直接招聘岗位的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资格。


  面试入围名单在“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和“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再另行告知。


  (七)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即可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者须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普通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两新党务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直接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人员。考察政审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和“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予以聘用的决定。


  被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申报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数量及就近原则分配至各街道,由各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社区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调配。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上社建委〔2015〕3号)文件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细则(试行)》(上民〔2019〕12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者,按总成绩(直接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建立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之日起一年内。


  (二)确定聘用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报考者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入职资格。


  (三)报考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只在“杭州市上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22.224.136.133:8082)、“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和“上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两新党务岗位:上城区委组织部戚老师,0571—87823420;直接招聘、定向招聘、普通招聘:上城区民政局袁老师,0571—87822662


  附件:上城区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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