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纪委监委、公安局招聘辅警、特警50人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纪委监委、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特警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择优用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主要承担留置看护辅助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留置看护储备人才库,由鄂伦春旗公安局招聘储备,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二)警务辅助人员(特警)共计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按照10:1比例设立鄂伦春族岗位,男性2名、女性1名),主要承担巡逻、防范、控制、反恐、处置突发事件、党委政府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条件: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20年7月30日前落户,含高考入学前是呼伦贝尔户籍);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病史,男性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5日之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5日之后出生)、退役士兵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5日之后出生);
5、学历要求:报考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报考特警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3、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20年7月30日至8月6日,应聘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http://www.elc.gov.cn下载《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在上述时间内填写(打字填写内容并插入电子版照片)无误后上传至zxj751010@163.com邮箱。
(二)填写情况说明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真实,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
2、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工作;
3、未就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
(三)资格审查及考务费用
1、填写完《报名登记表》并上传后,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或学籍档案)、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6张,按规定时间到旗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不收取考务费。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两个阶段,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笔试成绩,考试时间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携带与现场报名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
1、立定跳远(两次取最高值);
2、10米×4往返跑(两次取最高值);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等三项成绩之和为体能测试成绩。
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任何伤、病等问题后果自负。
(二)笔试科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数100分。
考试地点:阿里河镇(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政审
(一)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政审工作在体检合格后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薪酬按照我旗现行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每月工资2000元,并交纳 “五险”)。
七、其他
(一)在招聘工作全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收到递补等重要通知,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623563-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