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三元区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13人公告

来源:三元区民政局 2020-07-30 17:07:06
  三元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工作方案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考优秀人才到社区基层工作,提升城市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闽委组通〔2020〕17号)、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招聘、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区党群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加强社区党建党务工作力量,推动社区治理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公开招聘社区党群工作者领导小组,由温永有同志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胡艳华担任。
 
  三、招聘范围和人数
 
  社区党群工作者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1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0年三元区社区党群工作者录用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社区党群工作者的相关要求,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全日制)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4.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5日至1998年7月24日期间出生,)且有两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验。
 
  6.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二)报名地点
 
  三元区政府一楼民政局。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持证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户口簿(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报考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整的《2020年招考社区党群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三份(下载地址:三元区政务网http://www.smsy.gov.cn)、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 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4. 考生报名后,由三元区民政局负责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 年8月7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区民政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
 
  1. 面试。面试采取随机抽取序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未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计算。
 
  3. 加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分别加5分、3分;
 
  4.其他。报名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按照报考街道录取,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街道,不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政治面貌、学历、家庭困难、专业(社会学、法学等相关专业)等情况优先录取。
 
  (六)体检、考核、协审。
 
  所有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考核、协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取资格;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则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由纪检、政法、卫健、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年内各岗位出现空缺,从本次招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面试、体检、考核、协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张榜公布。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通过,通过选举后正式上岗。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每个月1999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正式上岗后,工资标准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现有岗位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若遇经济待遇统一上调,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严格招聘程序,把好报名关、面试关、考核关,招聘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达到预期效果。
 
  三元区民政局 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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