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面向全市财政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选调)计划
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一)岗位3名;
公开选调:财务管理(二)岗位1名,工程管理(投资评审)岗位4名。
具体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1.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以2020年7月3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报名;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要求,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通过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娄底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资料进行认定;
6.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四、招聘(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娄底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选调)公告
通过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nloudi.gov.cn)和娄底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hnloudi.gov.cn)发布招聘(选调)公告,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财政局官网上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地址:娄星区石马路6号娄底市财政局一办公楼6楼607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现场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1)如实填写《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3张;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有效证明;
(5)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
4.资格审查:由娄底市财政局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试卷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投资评审)两类,笔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经娄底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按1:1比例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医院由组织体检的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体检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适配程度等方面。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考察等情形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七)公示
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审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财政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选调)结果的,正式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选调的工程管理(投资评审)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单位:第1-3名定编到娄底市政府债务监测评价中心,第4名定编到娄底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选调)考务工作由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选调)工作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选调)有关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须主动申请回避。
(三)若出现未按所需岗位要求和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招聘(选调)的,其招聘(选调)结果无效。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形轻重,依法依纪处理。
(四)应聘人员如存在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进入娄底市财政局办公楼、考场等现场时,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等。
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026(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
附件:
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doc
娄底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