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海龙街招聘党建工作社区组织员2人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0-07-31 08:46:27
荔湾区海龙街公开招聘党建工作社区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龙街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创新党建工作。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社区组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党建工作社区组织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聘用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5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会粤语的优先考虑。
三、薪酬待遇
党建工作社区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30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8月16日
2、报名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招聘党建工作社区组织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组织办邮箱lwhlzzb@163.com。
现场报名:海龙街道办事处(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309室,联系人:何先生,020-81522426)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招聘党建工作社区组织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组织办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才可以开考,在第二次延期公告后报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在实有报名人数基础上开考,如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则按实际情况对应岗位招录。
(三)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
4、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成绩构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于结束后个3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信器材须关闭。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组织办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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