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江西省公安厅警犬繁育训练基地是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警犬繁育、业务培训、警犬复训、犬病防治等工作。
2.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技术)中心是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工作,负责管理出入境证件及制证印章;负责本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证件制作及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制证管理工作及证件制作质量;负责跟踪制证数据的传输情况,定期对各类证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判;承担与制证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事项和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应用及安全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江西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
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7日17时30分。
2.报名方法。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打包压缩后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栏必须标明“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人签名确认的《江西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打印带有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须具备工作经历的,由相应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由所在党组织出具书面证明;上述工作经历和中共党员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7)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两个及以上岗位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此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江西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gat.jiangxi.gov.cn)上公布,笔试准考证(扫描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给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自行打印参加笔试(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以笔试公告为准)。
4.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能举行笔试,如比例低于1:3,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江西省公安厅警犬繁育训练基地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技术)中心岗位考试采用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江西省公安厅警犬繁育训练基地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技术)中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2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业务能力,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
3.江西省公安厅警犬繁育训练基地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技术)中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上机操作及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上机操作及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招聘单位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持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核发面试准考证。入闱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三次。递补次数用尽或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5.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省公安厅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公安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4.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5年内不得调离,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附件:1.江西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江西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