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加强市直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信息。
三、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具体见岗位计划表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的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17日下午17︰00。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网上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选调单位进行通知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9月1日上午9∶00- 9月5日上午9∶00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
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选调实际参考两科的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未达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与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2020年9月5日9:00-11:00
申 论:2020年9月5日14:00-16:3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交资料:①按要求填写的《2020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⑤相关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证明材料。其中,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选)。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3.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选调岗位的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与排名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2.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选调机关组织具体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岗位空缺时,根据空缺名额,经选调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经主管部门同意,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选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也可以不予递补,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十)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对象。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选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267027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三)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