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招录辅警100人公告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 2020-08-03 09:50:18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0名辅警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0名辅警,男性95名,女性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性和工作责任心。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无色盲、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三)具有温州地区常住户口,男性:身高1.75cm以上,年龄满18-30周岁,女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满18-30周岁。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摩托车驾驶证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且优先录用。


  (二)各军兵种中服役二年以上退役士兵。具有侦察、索降、攀登、擒拿格斗、武装越野、潜水、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三)大专院校以上毕业生。具有散打、自由搏击、拳击、摔跤、武术等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且优先录用。


  (四)具有文字功底、摄影特长、警犬训导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且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测量身高、体重、视力、查验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审查合格;当场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按照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体能测评,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项目


  男:100米、引体向上、1000米。


  女:100米、仰卧起坐、800米。


  (三)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四)体能测评、面试合格者,实行先体检、政审,后录用的办法。


  (五)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人员需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名人员中按照综合得分依次等额替补。


  五、录用


  (一)政审合格后,按综合成绩择优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采用试用制,试用期二个月,经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报名方法


  (一)咨询电话:0577—88908318


  联系人:金警官


  (二)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单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三)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8月4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8:00


  (四)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特巡警大队一楼。(鹿城区飞霞北路260号)


  (五)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报考人员均需佩戴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


  七、福利待遇


  (一)年薪7.5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二)提供食宿并配发相关战训装备。


  八、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四)辅警实行聘用制。


  (五)本公告由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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