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巴县中心敬老院招聘15人公告

来源:镇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020-08-03 13:49:14
  镇巴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招聘敬老院养老服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建设与管理,提升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助力脱贫攻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为镇巴县五个区域性敬老院招聘养老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招聘养老服务人员15名。具体岗位为:兴隆敬老院6名、杨家河敬老院2名、简池敬老院1名、渔渡敬老院4名、巴庙敬老院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镇巴县常住户口、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奉献精神,吃苦耐劳,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心老年人服务,志愿到敬老院工作的女性同志,持《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镇巴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4、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6、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失业人员;


  7、年龄在18至48周岁之间(1972年7月20日以前出生),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8、同等条件下,熟悉计算机操作,有护理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2、热心公益事业,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孝老爱亲,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敬老院工作需要。


  4、本次招聘岗位具有公益性、阶段性。应聘人员应先到县劳动服务局一楼大厅、三楼就业科登记办理《就失业登记证》、《镇巴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人员或者已解聘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镇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巴县中心敬老院 (镇巴县小洋镇木桥社区潘家河组)。


  3、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2)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提供:个人书面申请一份、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一式二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中心敬老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报名审查机构在《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上签章确认。且一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随机抽取考题、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技能能力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由县中心敬老院办公室电话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据应聘人员所竞聘填报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依据应聘人员所竞聘填报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聘用。上岗前,由县中心敬老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就业合同。上岗后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用人单位只负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签订劳动就业合同、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后,由县中心敬老院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留用等情况提出申请,经县民政局审核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续签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2、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镇人社发〔2019〕7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它待遇按照汉中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汉中市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意见》执行。


  3、县中心敬老院为其统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部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规定予以补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附件:


  1.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双面打印).doc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doc


  镇巴县中心敬老院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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