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晋中市太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50人公告
来源:太谷人民政府网
2020-08-04 13:58:57
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3号)、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晋中市太谷区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4日至2002年8月4日期间出生);
7.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岗位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者,被聘用后必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岗位为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和其他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暂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指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20年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要求。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教师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为准。
所聘教师除职业中学教师外,全部服务于太谷区农村中小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2020年8月4日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tgzp.net369.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tgzp.net369.cn),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备注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17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7日18: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9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将其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21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21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8月21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到晋中市太谷区教科局人事股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申请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携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至8月26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4.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和内容: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政治岗位考生:
专业知识(本学科高考考试大纲内容)满分90分,公共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满分10分。
(2)报考数控技术应用岗位考生:
《机械基础》满分50分,《数控加工工艺编程与操作》(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编印教材)满分50分。
(3)报考现代农艺技术岗位考生:
《植物生产与环境》满分50分,《农作物生产技术》(高等教育出版社编印教材)满分50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晋中市太谷区组织的统一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9月1日左右,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打印的《晋中市太谷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按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并询问未落实工作单位情况。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暂未领取到服务期满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
(2)讲课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体育的讲课教材统一选用晋中市太谷区现行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版本;
数控技术应用的讲课教材是《机械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编印的教材);现代农艺技术的讲课教材是《植物生产与环境》(高等教育出版社编印的教材)。
讲课课题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5分钟,只准带本学科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或外系统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4-6223005(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354-6228358(第五派驻纪检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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