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招聘4人公告

来源: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8-05 07:11:20
  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20年专项公开招


  为满足黄冈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用人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要求,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4名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好,热爱园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常年在一线室外从事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作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取得园林绿化养护技师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单位、岗位及条件见《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和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报名登记表》(下称“《登记表》”,附件2),连同应聘材料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2020 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人事科(地址:黄冈市高新区新港一路8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人技术等级证(有则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登记表》一式2份。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2020年8月3日(计算到公告发布日期)。


  (2)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登录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


  (4)关于开考比例。技能操作考试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拟定技能操作考试工作方案,经市城管执法委审核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技能操作考试内容。技能操作主要测试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的基本技能。技能操作内容为绿篱修剪机、打草机、大平剪、小手剪等机械、工具的操作和使用,工具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0分。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成绩查询。考生成绩在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备案


  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员会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112918(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 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12922(市城管执法委督查科)


  附件:


  2020年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专项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表.xlsx


  2020年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专项公开招聘绿化养护工(工勤技能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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