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南县职业中专招聘教师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职业中专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我县决定对职业中专学校采取"绿色通道"方式招聘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2名,详见《2020年衡南县职业中专"绿色通道"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
(二)学历、职业资格证要求
符合"绿色通道"条件(详见附件2),且取得高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教师和未开编的特岗教师;
6.衡南县辞职未满3年的在编教师;
7.被教育主管部门解聘的教师;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县外在编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8月4日至8月10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衡南县职业中专(衡南县向阳街道办事处学辅路15号)
4.报名要求
(1)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
(2)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①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
⑤县外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及按要求提交资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人社部令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8月16日9:00-12:00
2.面试地点:衡南县职业中专
3.面试内容、方式与要求:
①面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②面试方式: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说课20分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
③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当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五)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面试合格考生,与学校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六)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末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序。体检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职业中专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衡南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及时办理进编手续。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可跨学校调动。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学校。
2.整个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5.咨询电话:0734-8742382
6.监督电话: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749137
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34-85516458550155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公室研究决定。
附件:
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