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杭州上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杭州市上城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杭州市上城区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面向社区书记招聘的岗位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相关专业目录上的规范名称(详见附件2)。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一对应。
9.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2020年8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专业对应高级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须提供户籍证明)。
10.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社区正职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1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前。
1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19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2: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20日12:00-8月23日12:00,报名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缴费确认时间内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366号东楼916室)申请免交报考费。
(四)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9月2日9:00-9月4日17:00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1.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含一篇作文)。
3.参考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查询。
(二)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社区书记、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由目前服务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附件3或附件4)。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人武部出具的上城区入伍士兵身份证明(附件5)。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网上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按照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等文件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高校2020年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杭州﹒上城”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1-85225907;
杭州市上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1-87826313。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6)。
2.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杭州市上城区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