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台办招聘驾驶员公告
来源:安徽先锋网
2020-08-05 10:38:01
安徽省台办招聘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省台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驾驶技术好,持有C1等级及以上驾驶证,具有五年以上驾龄、三年以上专职驾驶员岗位经历;
(四)身体和心理素质好,双眼裸眼视力在1.2以上。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
(三)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四)曾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二、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报考人员通过EMS特快专递投寄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驾驶员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等证件复印件,《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本同时发至电子邮箱ahtbrmc@163.com。投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70室省台办人秘处,邮编:230091,联系电话:0551-62702678、18715128516。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初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
(三)组织考试。组织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上车操作,面试测试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和人际沟通能力,上车操作测试报考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应变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考试综合成绩前3名的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与考察。
5.确定人选。综合考虑考试成绩情况、体检考察结果等因素,确定拟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方式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派遣到省台办机关工作。
(二)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照省台办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享受省台办机关现有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驾驶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安徽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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