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来源:郴州人力资源网 2020-08-06 09:16:27
  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人,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1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公开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资兴市人社局公众微信号(zxsrsj)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年龄的时间计算:25周岁(即在1994年8月后出生),其它年龄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证明;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4)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资兴市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huameisystem.com:8991/Login.aspx。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00至24日17:3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能上传生活照,照片必须清晰。)、毕业证电子相片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扫描相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日9:30后自行到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资兴市卫健局。


  (3)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市直单位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资兴市卫健局提出申请,经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和中医医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只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25日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8月26日15: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8月2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统一笔试时间,由资兴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资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笔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每个岗位的笔试科目具体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


  2.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9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一周后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如果按以上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低于45分的,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资兴市卫健局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或资兴市卫健局负责,资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岗位根据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④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⑤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⑥有服务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是否已满;⑦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无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记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①卫生类专技岗位采用口述实际操作过程进行面试。②非卫生类专技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的组织:公开招聘面试由资兴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资兴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卫健局组织, 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资兴市卫健局组织实施。


  (七)择岗


  乡镇卫生院同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资兴市卫健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卫健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应在资兴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经报经报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备案后适时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⑴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⑵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郴州市、资兴市防疫要求。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资返资人员或行程卡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一律集中隔离 14 天;须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的公开招聘环节,如果参考人员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或者体温异常但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不能出示包括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由防疫工作人员立即将其带至应急隔离室进行隔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适时另安排体检。


  五、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 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低于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 考务咨询、政策咨询:0735-3320036、0735-3326358


  2.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0735-3326359


  举报电话:0735-3322269


  举报电话:0735-3280728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和资兴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0年资兴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兴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