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南宁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08-06 10:23:34
  南宁市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青秀区大数据发展相关工作,现招聘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聘期及工作内容


  (一)聘青秀区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1名。(阶段性用工)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主要工作内容:


  1.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维护建设、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2.青秀区电子政务系统运维管理、各信息系统管理、安全巡检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的推进。


  3.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数据资源的挂载;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发和应用。


  4.负责统筹推进城区大数据产业发展。


  5.完成其他工作和其他与大数据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热爱工作,乐于奉献;


  2.年龄为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力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计算机应用专业、信息工程类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微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专业、 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工程、电子商务等计算机类、信息类、电子类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网站、媒体管理、数字化产业、数字经济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在各级机关单位内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符合录用职位身体要求。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有不宜从事该职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8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qxqfgj@126.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招聘具体事宜请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www.qingxiu.gov.cn)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179)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四)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通过考核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


  (五)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与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由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入编),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社保费用按相关政策执行,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报名登记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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