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保定涿州市技师学院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14人公告

来源:河北人才网 2020-08-07 10:05:33
  涿州市技师学院公开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尽快解决涿州市技师学院教师师资短缺问题,面向社会公开选用技师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教师13名。为确保选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用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用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用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涿州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2年8月11日以前出生、198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2002年8月11日以前出生、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在两年内取得符合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院将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为教师其它情形的。
 
  三、发布选用公告
 
  公告网址: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公告通知”栏。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用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通过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相关要求的必须当场签订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协议)、报到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及应聘岗位,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选用资格。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现场缴纳。
 
  报名地点:涿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一楼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3123978110。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3日(共3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地点:涿州市技师学院。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并实行入闱管理,面试时间6分钟,每人备课5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说课内容在面试当天由主考官从报考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医院。分数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学历高者、持有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及技能比赛奖励证书者、取得证书时间早、年龄小者优先。
 
  七、考核
 
  1、考核由涿州市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成绩并列时,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涿州市技师学院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等相关工作,不得私设考核标准、不得弄虚作假或配合弄虚作假、不得无故拖延考核时间而影响选用工作进程。
 
  八、公示
 
  1、依据各选用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选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涿州市技师学院负责通知选用人员上岗。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用的取消其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九、选用人员待遇与管理
 
  本次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技师学院与被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五险一金”,职称申报、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奖励、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技师学院负责,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保障。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选用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涿州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信息表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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