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县城区学校招聘教师180人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教育发展、城区学校消除大班额、迎接国家教育均衡发展检查的需要,决定公开选聘城区学校小学、初中教师。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城区小学教师139名、城区初中教师41名(具体选聘计划与职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塘渡口镇城区小学教师和县十一中、塘渡口镇中学初中教师选聘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含塘渡口镇农村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及县外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职位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5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小学教师需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有报考职位要求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一致。
5、塘渡口镇城区小学和县十一中、塘渡口镇中学选聘教师须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经历(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代课时间不算);特岗教师特岗转正后在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特岗三年算在农村学校任教)。县外教师不限教学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yx.gov.cn)、邵阳县教育网(http://www.syx.gov.cn/syxjyj/index.shtml)和“夫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邵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县外教师还需入编通知单及转正审批表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考生可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不需粘贴相片)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职位的竞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重复或多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城区教师采取笔试的形式选聘。
(1)报考人员于8月17日到邵阳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分值:初等教育专业教材知识分值90分,师德师风分值为10分,共计100分,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四)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考察标准执行,根据拟选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在编在岗、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考察,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参与考察。
(五)聘用
1、根据本人填报专业和公告的职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若成绩相同职称高的优先,若职称相同,则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长的优先,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相同,则以年龄大的优先(以人事档案认定年龄为准)。通过资格审查考察后才能选聘,若有放弃选聘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2、选聘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好人事异动、工资异动及岗位异动,同时按新学校剩余岗位职数重新设置岗位,重新确定岗位级别,异动新的岗位工资;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人事异动和工资异动的,将停发工资。
3、选聘后不得调整选聘职位,三年内在城区不得异动学校。
五、选聘工作纪律
1、参加选聘教师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各中心学校给报考教师签署意见时需认真审核,否则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在城区学校公开选聘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教师,除按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外,五年内不得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招聘和选聘考试。
3、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4、监督举报电话:0739—6833712。
六、其它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邵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邵阳县教育局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