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4人公告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区市共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教育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和职称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二、岗位待遇
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执行。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与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符合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人员,经认定后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请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我校人才招聘系统路径: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机构设置”—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学院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地址:http://hires.sub.ncvt.net/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2.有意应聘人员,请通过手机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附件3)、政治面貌(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同放弃。
3.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如无诚意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20日17:00。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和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人才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相关证书须于8月10日前取得,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及列入南宁市紧缺人才目录岗位的人员等,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分为面试(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和实操,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考试方式。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比例确定。设定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满分值60%及以上的,不能列为考察人选;所报考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缺考导致考试当天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未设定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我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检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确定拟聘人员。按照学校集体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拟聘人员在我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注意事项
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530008
联系人:人事处 徐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咨询电话:0771-2029341
监督电话:0771-3869527
附件: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