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长治学院招聘54人公告
来源:长治学院
2020-08-10 15:00:16
长治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我校现引进国内外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5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长治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或毕业于国外重点院校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国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2.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专职组织员需为中共党员。
三、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2020年8月19日
3.应聘者将个人报名材料按下列顺序扫描并打包发至长治学院人事处邮箱(rsc2178016@163.com):
(1)《长治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如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证明和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及研究生成绩单扫描件。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扫描件。
(5)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党员证明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须携带报名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赴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核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学校现场组织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2178016 15635521777
联 系 人:郭老师 刘老师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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