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选调教师36人公告
为加大城乡教师交流,进一步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资源整合。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乡镇在编在岗教师,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到城镇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办法,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二、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中小学教师36人。初中20人(英语、化学学科含进修学校教研员各1人):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2人、信息技术1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4人、历史2人、地理3人、生物2人;小学16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2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三、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无违规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桦南县乡镇在编在岗教师。
2、报考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与其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报考学段应与现任教学段一致,全日制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要与其报考学科一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所带班级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②受处分期间、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且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在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因事请假连续2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满30个作日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及相关后续事宜在桦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桦南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6222282
4、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桦南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进行报名。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
(2)按学段、学科报考,录取后由教育局按计划分配。
(3)凡选调到城区任教人员,三年内不得流动。如报考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4)凡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时间
待定
五、选调办法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委确定试讲内容,每位应聘人员准备30分钟。面试的实施过程20分钟包括试讲和答辩。
1、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能力考察50分,基本素质测试50分。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通过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教师基本素质测试在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后,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献身教育的思想和信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和能力。
2、考核
按学科选调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进入考核环节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教龄长者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被考核对象若在师德方面存在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违反县教育局师德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廉洁、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应学科选调成绩依次递补再进行考核。
3、公示选调名单
根据选调学科岗位人数和学科参考者的考试成绩及考核结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桦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桦南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其它事宜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教育局
考务咨询: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