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徐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20年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丰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0年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
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20日15:00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21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21日2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除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外,其他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认真对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指导,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0年8月25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6)89215108。(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卷面满分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日内向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
(三)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县人社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党建网(http://www.71fx.net)、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版块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县委组织部和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县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10372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110717 (第五派驻纪检组)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