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园林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0-08-11 07:34:33
  天津市园林学校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园林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01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培养中专学历园林人才,促进园林发展。园林规划设计、计算机及应用等学科中等学历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师岗。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职责见《2020年天津市园林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2018年、2019年、2020年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能够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确认能否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


  3、具有语文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6、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2020年8月5日至8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http://csgl.tj.gov.cn)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2020年8月14日9:00至8月19日16:00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缴纳考务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20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按照有关程序减免考务费用,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16: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8:30


  笔试时间:8月29日9:00-11:00


  笔试地点:天津市园林学校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于9月5 日至9月6日(上午9:00-下午16:00)持相关材料到天津市园林学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及毕业证待发证明)。


  (4)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提交自全日制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6)已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的,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


  (7)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各类奖项或荣誉证书。


  (8)岗位要求需要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经上交,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自行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环节分为专业试讲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环节每人20分钟,专业试讲和结构化面谈各10分钟。专业考试时考生当天拿到试讲题本备课20分钟,然后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讲授;结构化面谈由专家考官现场提问。考官根据回答问题和讲授课程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成绩按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谈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9月11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9月12日8:30


  面试时间:9月12日,考生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 1 位小数,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专业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9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及非招聘单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应聘人员,如果考察阶段仍不能提供,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果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426274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23416162


  十一、特别提示


  (一)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00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此次招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如被聘用,应当在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报考岗位任职要求的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期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结合疫情形势发展,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变化,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并且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招聘过程中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时间须进行调整时,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且还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


  天津市园林学校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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