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龙山区政府聘用制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 2020-08-11 11:14:04

  龙山区政府聘用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龙山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龙山区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消防员。龙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龙山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此次招聘聘用制消防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全部工作在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救援站,从事一线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龙山区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消防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6.男性,辽源籍户口(含东丰县、东辽县),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08月01日以前--1985年07月31日以后),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裸眼视力在1.0以上。退役士兵报名不受上述限制,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聘用制消防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08月11日--0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龙山区就业服务局(星河万源.蓝湾,龙山区益阳街滨河南路)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伍证、毕业证、部队服役期间所获得荣誉和奖项的原件、复印件各二份,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求职人员登记表》2份。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及消防常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经过笔试入围后,参加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双杠杠端臂屈伸、俯卧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满分140分,其中每个科目占20分,分为五级,按考核成绩对应的级别得分,要求七个科目总得分不得低于56分。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个人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退伍士兵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按体能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能够适应岗位条件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进行核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山区政府网站和龙山区就业服务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为期不少于30天的岗前职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与龙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龙山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期为一年。用人单位负责聘用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四、待遇


  (一)工资


  本次招聘消防员实行定额工资。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月工资2080元。


  (二)其它待遇


  1.龙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标准;


  2.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关注龙山区政府网站及龙山区就业服务局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7、联系电话:0437—3166879


  龙山区就业服务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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