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第三人民医院护士助理招聘40人公告

来源: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08-11 15:25:57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士助理招聘公告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雁同地区乃至周边晋、冀、蒙人民的医疗保健任务。医院同时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胸痛中心、全国高级卒中中心、全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山西省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山西省临床药师培训中心、山西省血液透析卫技人员规范化培训基地、大同市远程医学中心、大同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等。
 
  为进一步完成人才梯队建设,适应医院学术发展,缓解医院医务人员紧张的现状,更好的给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助理4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奉献进取精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职业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历要求,证书须在2020年9月前取得。
 
  5、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招考时岗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0年9月为截止时间。
 
  三、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审核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到网站(www.dtrsc.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及相关证书图片(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缴纳成功即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报名信息与报考岗位不符,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报名审核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7日(20:00)
 
  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30)
 
  现场确认审核地点:大同市南环路西延圣雅大厦B座19层
 
  咨询电话:0352-3330222(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审核时,应聘人员进入审核点时需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提前按顺序排好)。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时间:请关注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及报名网站公告。
 
  笔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设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及报名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及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及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含报名环节没有形成竞争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与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同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八、其他事项
 
  (一)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事宜。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勿上当。
 
  (三)本次招聘考试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负责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等工作。
 
  联系电话: 0352—3330222
 
  监督电话: 0352--5556138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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