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枝江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将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枝江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27个岗位,共招聘62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见《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所有附件见文末)。此次招聘的岗位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应往届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峡枝江网发布《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8月17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相关报名资料上传到枝江市卫生健康局专项公开招聘报名指定邮箱(zjwsjkjrsg@163.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在《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同时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相关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等报名资料上传至指定邮箱(zjwsjkjrsg@163.com)。所有报名资料以姓名+报名单位及岗位命名(例:张三枝江市人民医院影像诊断医师),打包压缩上传。报名表上填写所有信息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枝江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枝江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在三峡枝江网公告。
(3)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可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枝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向枝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团结路20号枝江市卫生健康局3078室)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8月20日至8月21日(8:30—12:00,14:30—18:00) 到枝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由枝江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枝江市卫生健康局配合。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
包括重要时事、卫生法律法规及从事医疗卫生行业的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时在三峡枝江网上公布。
(二)面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由枝江市卫生健康局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前5天,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将在三峡枝江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招聘岗位职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前,在枝江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三峡枝江网上公布。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三峡枝江网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制定(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枝江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枝江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枝江市卫生健康局通过发布面试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三峡枝江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三峡枝江网公布。体检工作由枝江市人社局会同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人员在三峡枝江网及时公布。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复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三峡枝江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从业资格)并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暂不办理转正手续,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从业资格)后再办理转正手续。聘用人员三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枝江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名咨询电话:枝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17-4202281
(四)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枝江市委组织部 0717-4214571枝江市人社局 0717-4219382枝江市纪委监委 0717-4214647
附件1:2020年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0年枝江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枝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