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石门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石门县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石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20日(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后,点击“证书验证”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其中一项即可:(1)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其中湖南查询网址http://www.hnyycs.org/,其他省发证的查其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⑥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以取消、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2020年8月21日15:00- 18:0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室)领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
1.笔试
(1)考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90分钟。
(2)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2日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4)成绩公示:2020年8月22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示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2020年8月24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试讲(微型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4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人民政府网教育频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按相关要求约定试用期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13786674251(石门一中何老师)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监组)
0736-5329249(石门县教育局监察股)
附件:
石门县教育局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