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专任教师、政治辅导员招聘13人公告

来源: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2020-08-12 10:57:57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政治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拟编制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名、政治辅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招聘中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


  (1)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录用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需求部门

招聘岗位

应聘资格条件

类别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它

城乡建设学院

专任教师

1

建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1.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专业实践经验者可年龄放宽5岁; 2.建筑学专任教师要求本科专业为建筑学专业;

2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机电信息学院

专任教师

1

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专业实践经验者可年龄放宽5岁

2

软件工程

2

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经济贸易学院

专任教师

1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二级学院

政治辅导员

3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及相关专业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新媒体技术;身心素质好,具备吃苦耐劳精神,能长期坚持入住学生公寓,担任过学校院系及以上学生干部者优先;


  二、 招聘流程


  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网上邮箱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拟录用人员公示、体检政审、正式录取。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起,应聘人员可通过指定邮箱cnyzzrsc@126.com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补充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2)。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原)现任职务证明材料(需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或由应聘者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职称证及对应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扫描件、身份证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cnyzzrsc@126.com。其中,学历学位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验证资料电子文档。


  注意:各项电子文档材料请清晰标注具体名称,压缩文件命名采用“姓名+岗位名称”。


  2、网上资格审查


  2020年9月1日起开展网上资格审查。


  3、通知原件校对校验及面试


  (1)原件校验须应聘者本人提供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有实践工作经历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存单。


  (2)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学院组织人事处。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或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电子邮件、短信、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如应聘者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可酌情放宽比例。


  4、公示


  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5、体检


  根据面试及原件校对校验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院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应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6、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审查。


  7、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院通知其报到。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及相关部门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正式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学院事业编制,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新进人员需通过考核后方可续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如系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8、考察


  学院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9、纪律和监督


  学院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院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审处,028-82733145)。


  如有招聘方面疑问,请联系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28-82731095。


  10、其他


  学院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对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面试时间等事宜作出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附件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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