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通过全区事业单位统一考录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5年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2020年7月3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任职试用期未满的(自愿按试用原职级以下职务转任任职的除外);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9日,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选调方案在西夏党建网、西夏政务网、西夏先锋、西夏发布等平台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所需报名材料扫描打包后,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xxqwgbs@163.com。
所需准备材料:(1)网页下载的《报名表》;
(2)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效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6)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2.选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个别岗位无人报考或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核减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以电话形式直接通知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四、现场资格审查及能力测试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7日—28日(时间为2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西夏区行政中心10楼1002室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考所需的材料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二)能力测试
1.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岗位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该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能力测试得分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100分。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履职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拟选调岗位多于1人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计生、发改(个人征信证明)等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后,按照能力测试成绩占75%,考察成绩占25%合计得出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或不符合选调条件,核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公道正派,严守保密规定,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参加选调人员要如实填报和提供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反馈至个人诚信记录管理部门。
八、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2.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并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5.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6.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7.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检测体温。“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0.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觉遵守本次招录工作最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电话:0951-6851200
监督电话:0951-5112380
附件3:银川市西夏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