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宜宾南溪区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宜宾市南溪区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岗位)
考调名额22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8名,具体职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表》《岗位表》人员身份和考调范围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职位(岗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身份。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备拟任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本区新录(聘)用在乡镇工作的人员报考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在乡镇服务5年及以上;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人员须在乡镇服务8年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其中最低服务期限可计算截止于拟考调人选公示期结束之日);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27日。
2.报名方式:南溪区内考生一律采取现场报名,南溪区外考生可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交报名费。
3.报名地点
公务员(参公人员)类: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516室(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党校5楼);联系电话0831-7855702;邮箱:2512861791@qq.com。
事业人员类: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二(新城政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831-3185385;邮箱:569375741@qq.com。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场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考生,先将报名资料原件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于8月28日上午12:00以前带齐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调整个过程,在考调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表2份(附件3);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④区外考生另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份(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聘用文件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等方面能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且有三分之二以上考官同意,否则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结束,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
(三)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考察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时限要求提供准予调动文件而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决定该职位(岗位)是否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选用考调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凡从南溪区外考调到南溪区人员,在南溪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举报。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5702;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333346。
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附件2.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宜宾市南溪区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