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沈丘县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5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沈丘县人才发展规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依据《周口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周人才[2020]3号)和《沈丘县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沈发[2020]3号),结合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3、“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双学位本科毕业生;
4、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详见《2020年沈丘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7月31日);
4、202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所学专业、学历、技能、身体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详见附件1中各类别具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沈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引进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下午6时止(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方式及要求:登录沈丘县人民政府网(www.shenqiu.gov.cn),下载《2020年沈丘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一起发送至邮箱(sqrcb3366@163.com)。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394-5226699)。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审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即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三)面试。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可免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计划引进人数1:1.2(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为递补政策的最后环节,体检合格人员须签订《个人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到原单位调查和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通过人员须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
(六)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
(七)公示。将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才,在沈丘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对拟引进人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引进人选。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级待遇。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职员;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生活补贴待遇。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3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3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分别发放人才补贴1.8万元、1.2万元,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子女就学待遇。可在县内自由择校就读。
(五)保险政策待遇。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医疗休假待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按规定落实休假制度。
六、管理措施
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并退回所领取的各项人才补贴。
七、信息发布
沈丘县人民政府网(www.shenqiu.gov.cn)为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咨询电话:0394-5226699 1563806599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20年沈丘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中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