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市选调教师43人公告

来源: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2020-08-14 15:30:51
  灵武市2020年教师选调公告(2号)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师资力量,缓解教师紧缺问题,拟向全区选调部分中小学学科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务


  本次公开选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43名,其中:


  高中语文:2名 数学:3名 物理:2名 英语:1名


  初中语文:7名 数学:7名 英语:7名 思品:2名


  小学语文:5名 数学:3名,其他学科4名。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四)43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自治区骨干教师、名师称号或课堂教学大赛获得自治区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不含录像课)的选调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六)报考高中学段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及小学学段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对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栏必须为“具体学科”,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栏未填写“具体学科”的,其职称资格证具体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学科必须相符,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高中职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职称资格证具体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学科相符或相近;


  2.报考初中职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职称资格证具体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学科相符或相近;


  3.报考小学职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职称资格证具体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学科相符或相近;


  (八)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其中一个学科;


  (九)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自治区骨干教师、名师称号或课堂教学大赛获得自治区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不含录像课)的选调教师不再参加面试,经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办理选调手续;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参与考核或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5.截止2020年8月31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免费师范生”;


  6.不符合选调职位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信息均在灵武市政府网站和“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考生须按照《方案》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212室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报名表上粘贴1张);


  (5)近五年(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得的县(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论文公开发表刊物、论文获奖证书和骨干教师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要求和资历量化


  由组织、纪检监察、教体、编办、人社、财政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选调人员提供的学历、骨干及近五年各种表彰奖励和论文发表、获奖证书予以资历量化评分,资历量化满分为10分。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面试成绩占90%。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1.资历量化分和面试分之和为选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每个职位选调教师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以下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五)考察


  由组织、编制、纪检监察、教体、人社等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分别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拟选调教师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经考察符合选调条件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接到反映公示对象的信访举报,将对所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办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选调的,取消被举报人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市教育体育局完善选调人员基本信息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教师须于次月内将人事、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选调学校,必须服从选调学校岗位设置和管理,按照新岗位或职称享受相应工资及福利等待遇。


  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调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他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灵武市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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