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45人公告

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8-17 09:22:04
  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职中学科教师4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4日后出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①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公共科目岗位尚未取得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先上岗、再考证”,但在聘用后壹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专业科目岗位尚未取得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聘用叁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20年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嘉禾县在编教职工及2018年、2019年特岗教师;


  8.到2020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图书信息楼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35-6762655。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读大学时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紧缺学科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1:1的,由嘉禾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后,报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31日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9月1日与嘉禾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后进行改报。9月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调整的招聘计划将于9月3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7)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招聘计划相互调剂的原则,当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当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调整的招聘计划将于9月3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嘉禾县教育局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0年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2份(签名要手写)。


  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非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④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打印本人报名当日或前一日的电子健康卡(体现更新时间)。


  ⑥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嘉禾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


  3.面试形式。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高中语文教师、高中普通话教师、高中政治教师、高中体育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历史教师、高中心理学教师、新能源汽车教师的面试形式为试教。


  平面设计教师、计算机网络教师、电子电工教师、机电技术教师、数控技术应用教师、舞蹈教师、学前教育教师、机械类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形式为试教和实际操作(特长展示)(根据专业确定)。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高中语文教师、高中普通话教师、高中政治教师、高中体育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历史教师、高中心理学教师、新能源汽车教师的综合成绩=试教成绩。


  平面设计教师、计算机网络教师、电子电工教师、机电技术教师、数控技术应用教师、舞蹈教师、学前教育教师、机械类实习指导教师的综合成绩=试教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专业特长展示)×6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以该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和高低进行排名;如仍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环节,直至综合成绩分出高低。综合成绩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经嘉禾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嘉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0735—6632617)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周年(指在嘉禾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请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面试后,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依次递补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系统分工委,0735-689397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5-663261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招聘咨询联系电话:13975749727,13975595327(县职中);0735-6893962,13100350525,15673506018(县教育局);0735-6632617(县人社局)。


  附件1:2020年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0731.xls


  附件2:2020年嘉禾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嘉禾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