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德宏芒市第七小学选调教师8人公告

来源:芒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 2020-08-17 10:09:11
  芒市第七小学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市外公开选调教师,为保证公开选调教师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师资工作股,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组织选调具体工作。
 
  (二)成立选调工作监督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设置
 
  共设岗位8个(详见附件1);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学科岗位设置,将岗位数调整至语文、数学学科岗位。
 
  四、选调对象
 
  市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优秀教师,除需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夫妻一方在州直、芒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且分居时间满两年及以上。
 
  五、选调教师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从事工作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从事工作、所学专业均与岗位要求相符;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非乡镇学校教师须在学校任教满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乡镇学校教师必须在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特岗”、“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服务年限不能合并计算;
 
  5.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
 
  5.经公安部门毒品尿液检测呈阳性的。
 
  六、选调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
 
  (一)笔试。分学科闭卷考试。笔试范围为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其中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占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内容占20%。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若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纪监委意见等。
 
  (四)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芒市教育体育局和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选调人选确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七、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报名。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1日。
 
  (三)笔试时间:2020年 8月23日9:00-11:30。
 
  (四)面试时间:2020年 8月24日。
 
  八、报名、准考证领取、考试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和准考证领取地点: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和师资工作股(芒市斑色路9号),联系电话:0692-3028685。
 
  (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2020年芒市第七小学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张小一寸正规照、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办学校在职在编证明、承诺书;夫妻一方在州直、芒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且分居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云南省劳动合同书、配偶单位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截止报名结束一周内公安机关出具的尿检证明。
 
  九、其他
 
  (一)选调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70分,总成绩低于分数线的不予选调。
 
  (二)考试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本公告涉及所有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四)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方式确定选调人员:一是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优秀表彰次数多的优先(表彰次数相同以级别高的优先);二是学历高的优先(同学历以全日制学历优先);三是现职称高的优先(同职称按履职时间长的优先);四是工龄长的优先;五是德宏州当地世居少数民族优先确定选调对象,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方法确定。
 
  (五)根据《潞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的意见》(潞政发〔2009〕286号)文件规定,“除人才引进以外,市外人员调入潞西且在原单位任副科以上职务者,调入潞西后按科员对待;在原单位取得相应资格的专技人员,调入潞西后按下调一级聘任,半年后若有相应职数,经考核合格方可聘为原来相应的职级”。调动工作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低聘,经半年及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学校竞聘,按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及竞聘上岗办法进行聘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六)工作纪律。选调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与选调教师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取消参加选调人员考试或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处分。
 
  附件:
 
  1.芒市第七小学2020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表
 
  2.报名表
 
  3.承诺书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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