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工商联招聘2人公告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2020-08-17 11:20:08
  宿州市工商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宿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工商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人,从事法律服务及机关综合事务工作。
 
  三、聘用条件与应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年龄35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本人无违法记录;
 
  (五)相貌端正,仪态端庄,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哲学、法学、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exam.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12:00至2020年8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情况,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0年8月25日17:30前可随时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6日12: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名额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29日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0年8月3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名人员可登陆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形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市工商联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宿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和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宿州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工商联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557-3054600   17755788927
 
  2020年8月15日
 

  附件:宿州市工商联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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