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淮滨县招才引智招聘中小学教师300人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人社〔2017〕8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部门的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0 人,其中招聘高中教师120人(含中等职业学校27人、卫校3人)、初中教师80人、小学教师100人(含学前教育教师33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公告年龄、学历中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本级)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年龄要求详见:淮滨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报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的不限户籍,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应为信阳市户籍或信阳籍生源,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和学前教育教师职位的应为淮滨县户籍(含父母、配偶为淮滨县户籍)或淮滨县籍生源;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职位条件详见附件:淮滨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生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 —2020年8月21日18: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2020年8月22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对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会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报考人员按要求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4.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2020年8月22日18:3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微信或支付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凭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之后退还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淮滨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 — 2020年8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6638253996 ;15517552702。
6.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含试用期),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7.根据信人社〔2017〕8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核减后的计划名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剂到同一报考系统相同报考层次中报名人数充足的其他岗位使用。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卫生学校(计算机专业)、初中及小学(含学前教育)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卫生学校医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淮滨县参加以下项目,目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20年8月22日下午18:00前向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且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凭县武装部发放的《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预征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比例内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时间、地点:详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淮滨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暂不要求提供)、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报到证、毕业证的,须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为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或就业协议书。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详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说课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烹饪、电子、汽修、礼仪、工业机器人、国际商务、服装设计、影视技术专业);卫生学校(医学、计算机专业)和淮滨高中(日语专业)的采用结构化面试。
其余采取说课形式面试,说课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教材内容。
面试分值:面试分数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若有面试人员与拟招聘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4.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体检时间:详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的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3.选岗
通过体检、考察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选岗人员。具体可供选择岗位见招聘公告的《职位表》。
选岗时间、地点:详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选岗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根据所报学段学科,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对应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进行选岗;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早者优先的顺序进行选岗。已选定的岗位不再列入下一轮报考人员选岗范围。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如报考人员放弃选岗的,当场由下一位报考人员继续选岗,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选岗工作由县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淮滨县人社局、教体局公示栏内和淮滨县人民政府网(www.huaibin.gov.cn)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
(一)调剂补录。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意见,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专业报考层次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同意调剂的报考人员进行调剂补录。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者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号)要求,近14日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或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须持有到淮滨县应聘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www.huaibin.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人社局事业股18211777266
教体局人事股0376-7771922
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