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韶关市曲江区招聘建筑规划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来源: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站
2020-08-19 08:44:41
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规划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受用人单位委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规划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下属韶关市曲江区规划技术中心、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属韶关市曲江区工程建设中心、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韶关市曲江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建筑规划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30周岁以下设定为1989年9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设定为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4.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参加工作但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地址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1: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城南大道3号韶关市曲江区自然资源局人事股(报考韶关市曲江区规划技术中心岗位)。
报名地址2: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 15号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股(报考韶关市曲江区工程建设中心岗位)。
报名地址3: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府前中路路15号(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4楼)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综合股(报考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岗位)。
(三)报名所需资料
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须本人签名)。
2.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证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0年版)》(附件3),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9:30—11:00(初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等因素可调整)。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公共知识。
(4)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时间、要求等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实行递补。
1.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2.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韶关市曲江区规划技术中心:0751-6681832,联系人:涂德记。
韶关市曲江区工程建设中心:0751- 6680333,联系人:刘倩宇。
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0751- 6688195,联系人:曹美。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 6696183 。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曲江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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