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临沧质检中心编外人员招聘2人公告

来源: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0-08-19 09:27:50
  临沧质检中心2020年编制外人员招聘公告
 
  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根据临沧质检中心目前人员结构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质检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8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备注:主要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检验工作;机械、电气相关专业及持有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优先,持有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二)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的70%计发。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云南宏华临沧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项保险。聘用期满一年后参加单位年度个人考核,考核合格续聘后于次年一月起缴纳公积金。五项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受聘人员应发薪酬待遇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方式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83—2154131
 
  3.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
 
  (4)与资格审查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4.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的比例),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要求时,由临沧质检中心决定开考岗位调减事宜。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3)笔试内容:力学、物理、机械、电气基础知识,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果公示
 
  9月4日至9月10日在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网站公示考试结果。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招聘岗位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个人自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取消征求意见资格,每个体检不合格岗位在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五)征求意见
 
  体检环节结束后,由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征求体检合格人员意见,对有问题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正式列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体检、征求意见等情况,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临沧质检中心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进行聘用,考核合格人员与云南宏华临沧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严把资格审查关、笔试面试关、体检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不正之风,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德端正的优秀人才招聘到质检队伍中来。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临沧质检中心纪检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883-2155835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0年8月17日
 

  附件: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应聘报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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