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基层公共服务专岗招聘88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充实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扶贫办公室、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20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0〕1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设置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以下简称专岗)88人,以专岗的形式安排在乡(镇)、管委会、面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岗位、社会保险岗位、就业扶贫岗位、财政岗位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专岗对象为江西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优先安置双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经资格审查工作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全县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4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②《宁都县2020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报名表》1份(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县就业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公开招聘专岗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设置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组织面试
(1)若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开发计划数,则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若该岗位报名人数大于开发计划数,则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应聘人员根据指定内容完成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由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待定
4.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县就业局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岗位工资2400元/月,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公共服务专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其中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
(2)其他福利。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
2.聘用人员管理。
自乡(镇)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由县人社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专岗人员工作所在乡(镇)应配合县人社部门开展专岗人员的日常业务考核及用人管理工作,基层公共服务专岗要专门从事专岗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就业局备案。
附件:1.2020年宁都县基层公共服务专岗招聘完成情况表.docx
咨询电话:0797—7221000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