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10人公告

来源: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0-08-19 11:28:12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主要从事城市管理辅助执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10名(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职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无吸毒史。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3.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0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身高1.68米及以上。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员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5.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被其他部门开除、责令辞退的人员;


  (2)曾在原邻水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邻水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工作,被开除、责令辞退或自动辞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26—3291191)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逾期不予补报。


  3.请应聘者带上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件、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49号(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人事财务股)报名并填写《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本单位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求职动机、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等。


  2.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8:00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9:0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答题10分钟。


  3.面试地点: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49号)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加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法学类、土木类专业的人员,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5.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6日18:3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名处,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政审。根据考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则以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政审人员。


  (五)体检。对政审合格的,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六)公示。对拟聘用对象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合格者依次聘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入职时间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不低于现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邻水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现有辅助执法人员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辅助执法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工作期间可在食堂就餐,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因应聘者不主动,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政审、体检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此次招聘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本单位认为应聘人员不能满足该岗位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附件: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聘人员登记表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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